一、区发展计划局审批立项
1、设立合营企业申请;2、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3、合营各方签署的意向书;4、合营各方合法开业证明、法人代表身
份证明、资信证明;5、场地使用证明。
二、市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
1、名称核准申请表;2、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三、区工商局审批合同、章程
1、企业申请报告;2、企业合同、章程;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4、全体董事签字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出任董事成员委派书
;5、正、副总经理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6、监事委派书;7、法人任命书;8、立项批文;9、同立项审批全部文件;10、行业管理
部门批文。
四、市质监局核发企业代码证号
区商务局批文。
五、区商务局核发批准证书
1、企业代码证号;2、同合同、章程审批全部文件。
六、区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
1、开业申请书;2、批准证书副本;3、合同章程、审批及批准证书核发全部文件;4、外方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提交当地公证
机关公正并经我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的原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并出原件供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