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商务局项目初审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2、外资企业章程及进口设备清单;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4、董事长签署的董事会成员
名单及其身份证或护照;5、外方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提交当地公证机关公正并经我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的原件,外方投资者为
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核对,境外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信证明;6、场地使用证明
二、市工商局核企业名称
1、外称核准申请书;2、境外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三、区商务局审批章程及申请表
1、企业申请报告或申请表;2、企业章程或申请表;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4、全体董事签字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成员委派书
;5、正、副总经理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6、监事委派书;7、法人任命书;8、投资者资信证明;9、行业管理部门批文。
四、市质监局核发企业代码证号
区商务局批文。
五、区商务局核发批准证书
1、企业代码证号;2、章程及申请表审批全部文件。
六、区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
1、开业申请书;2、批准证书副本;3、章程、申请表审批及批准证书核发全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