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分公司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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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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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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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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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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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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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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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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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章程(本市公司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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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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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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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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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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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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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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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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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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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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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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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5、第5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第7项仅适用于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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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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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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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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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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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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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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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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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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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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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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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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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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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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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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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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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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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7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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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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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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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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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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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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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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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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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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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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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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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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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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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6、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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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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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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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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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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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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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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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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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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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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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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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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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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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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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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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3项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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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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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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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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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 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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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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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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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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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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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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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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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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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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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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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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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请仔细阅读)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场所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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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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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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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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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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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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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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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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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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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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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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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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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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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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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公司。
5、第3项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