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代理事业部公司注册培训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阅读次数: 581   发布日期: 2010-5-17 14:31:27

工商代理事业部公司注册培训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解释】如果股东甲持有上市公司6%的股份、股东乙持有上市公司4%的股东,则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甲、乙的书面请求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③监事会提议召开。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5人;(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尚未达到股本总额(5000万元)的1/3。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04年)
【答案】√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3/4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3/4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BD
2.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5)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解释】该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基本相同。
3.会议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股东的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6.股东大会的决议
(1)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为“半数以上”。
(2)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解释】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事项与有限责任公司完全相同。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减少注册资本
B.变更公司形式
C.发行公司债券
D.合并、分立、解散
【答案】ABD
7.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8.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9.股东大会的职权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
(2)《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是()。
A.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B.转让、受让重大资产
C.对外提供担保
D.变更公司形式
【答案】ABCD
(二)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相关链接】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相关链接】(1)“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解释】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股东大会,但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
4.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相关链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5.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1/3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解释1】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完全相同,注意二者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的区别。
【解释2】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6.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原规定: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7.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新《公司法》删掉了“记录员”。
【相关链接】(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
9.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0.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11.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答案】BD
【解析】(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2)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4)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例题2】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2002年)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案】AC
【解析】(1)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例题3】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1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 )
A.董事ABCDEFG               
B.董事ABCDEF
C.董事BCDEFG 
D.董事BCDEF           
【答案】B
【解析】(1)董事G“未参与”董事会决议,因此董事G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董事A虽表示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董事A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例题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 )。
A.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40%的董事提议                  
C.总经理提议
D.监事会提议
【答案】ABD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解释】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组成相同。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
3.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中没有“监事会副主席”的说法。
(3)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例题】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答案】B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2)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点)。
2.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了应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职责在于对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
3.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
4.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点)。
【解释】注意第1、4条在综合题中的应用。
【相关链接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1/3
C.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章程的修改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
A.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B.对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BD  
【解析】(1)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因此选项A不选;(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此选项B正确;(3)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4)选项D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事项,肯定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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