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有4家独立法人公司了。4家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几位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的。现在我们想把这4家公司统一归口,由4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成立一个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来管理这四个公司。四个公司成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请问:1、成立集团公司有什么具体要求?2、成立集团公司需要些什么手续?3、成立集团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4、能针对我们这种具体情况给个详细的指导吗?谢谢!
答:企业集团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换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申请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母公司、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7)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